統一安聯保代系統包括客戶保單查詢系統(保單基本資料、保障內容、保費內容、服務人員、通訊資料、繳費紀錄、月扣除額、價值總額、交易紀錄、交易對帳單、平均報酬率、標的收益率、獲利停損通知、價格匯率通知、自動平衡設定)、保單照會查詢、編修個人資料

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,政府特別立法通過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,規定自 94 年 3 月 1 日起,凡領有牌照的機車必須投保機車強制險, 未依規定投保而肇事者,處以新台幣 6,000 元至 30,000 元之罰款。還未投保的請進來看看!!!

說明一:被保險人或保險人依法終止本保險契約時,保險人應退 還之未到期保險費計算方式如次: (1)若未到期之保險期間未超過一年者,保險人應以扣除 當年度保險人之業務費用後剩餘之保險費,按未到期 日數與保險期間(按日數計算)之比率,計算應退還之 保險費。 (2)若未到期之保險期間等於或超過一年者,保險人應將 超過保險期間第一年以後之保險費全數退還,其他剩 餘之未到期保險期間應退還之保險費比照前述(1)之退 費方式辦理。 二:機車所有人投保本保險時,保險人將開始蒐集被保險人 年齡、性別及違反交通規則而肇事紀錄等從人因素資料 ,俾為日後續保時,計算保險費之依據。 三:機車一年期之業務管理費用及健全本保險費用合計為 191元,二年期為300元;一年期以上未滿二年期之業 務管理費用與健全本保險之費用,第二年投保期間不滿一年者 以實際經過期間之月數比例計算之。 四:保險人可依其經營效率酌予減收保險業務管理費用。 五:特別補償基金提撥率(2%)與安定基金之提存(0.2%), 均以上表規定之保險費為計提基礎。